沙洋县李市镇东干渠上段水利血防工程招标公告
2009-11-20 14: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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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沙洋县李市镇东干渠上段水利血防工程已由省发改委以鄂发改投资[2009]1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沙洋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总2.5KM总干渠及支渠渠首清淤硬化、新修混凝土路、新建机耕桥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遵纪守法。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资格证书。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近三年(2006年10月至2009年11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并在荆门市水利局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应为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建造师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招标文件将于2009年11月30日~2009年12月4日每日9:00~11:00,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荆门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发售。
(3)招标文件和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元(¥1500.00),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5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21日9:30,地点荆门市综合招投标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洋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汪勇
电 话:0724-85658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七巷66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龚春蕾
电 话:027-87251002,15629010920
电子邮件:mxf2082@163.com
户 名: 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梅苑支行
行 号: 840368
账 号:804820264908093001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