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红安县金檀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0年度项目已由湖北省水利水电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2010-095号文批准招标,投资计划已经湖北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鄂发改投资【2010】1061号文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红安县金檀灌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红安县
计划工期:2010年11月8日至2011年7月8日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1标段:渠道疏挖衬砌;
第2标段:渡槽整治、拆除重建,相关渠系建筑物整治和部分渠道疏挖衬砌;
第3标段:工程建设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1、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第1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2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还必须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资格证书。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2 第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3.3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4.2 第1.2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第3标段监理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水利网》(www.hubeiwater.gov.cn)、《湖北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ubeibiddin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www.hb-ts.com)上发布。
招 标 人:红安县金檀灌区管理局
联 系 人:胡永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七巷66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沈世茜
电 话:027-87251252
传 真:027-87122450
电子邮件:hbzhaobiao@163.com
网 址:www.hb-ts.com
户 名: 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梅苑支行
行 号: 840368
账 号:8048202649080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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