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兴隆水利枢纽右C渣场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兴隆水利枢纽右C渣场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潜江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兴隆水利枢纽右C渣场农田水利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投资规模约为163.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生产路工程;新修机耕路工程;涵管工程等。
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潜江市。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年。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管理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 近三年(2008年9月~2011年9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4)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5) 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达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潜江市招标办将限制该投标人在潜江市的投标资格半年,时间自开标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同时在潜江招标网上进行公示。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不加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密封章及不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公告同时在《潜江市综合招标采购网》(www.qjzb.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www.hb-ts.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潜江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柳中群
电 话:1399796015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七巷66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张新
电 话:027-87251252
传 真:027-87122450
电 子 邮 件:hbzhaobiao@163.com
网 址:www.hb-ts.com
户 名: 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行梅苑支行
行 号: 840368
账 号:20264908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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