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0年江河治理项目潜江市汉江干堤整治加固工程施工(合同编号:QJJHZL/HJGD2011SG-1)共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等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潜江市
项目计划工期:5个月。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
(4)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2 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3 根据鄂招投标局[2011]26号《关于印发<省级招投标市场资格证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之前,须派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的市场管理处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验证事宜。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验证事宜地点及应提供资料见招标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拟任项目经理持建造师注册证和本人身份证、拟任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整(含图纸),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ubeibidding.cn)、《湖北水利网》(www.hubeiwater.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www.hb-ts.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潜江市江河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波
电 话:135939896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七巷66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张新
电 话:027-87251252
传 真:027-87122450
电 子 邮 件:hb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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