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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

2012-10-11 09:52:35 23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潜江市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地方配套资金,计划投资约为2200万元。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潜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潜江市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共划分为4个标段。
第1标段(合同编号:QJNTSL/2012SG/C1), 本标段工程投资约4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灌溉泵站;新建渡槽;整治分水闸、节制闸;新建“U”型硬化渠;新建“U”型渠节制闸;新建路涵、渠涵;新建“U”型渠分水口;新建量水设施等建筑物。
第2标段(合同编号:QJNTSL/2012SG/C2), 本标段工程投资约4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灌溉泵站;新建渡槽;新建“U”型硬化渠;新建“U”型渠节制闸;新建路涵、渠涵;新建“U”型渠分水口;新建量水设施等建筑物。
第3标段(合同编号:QJNTSL/2012SG/C3), 本标段工程投资约4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灌溉泵站;整治分水闸、节制闸;新建“U”型硬化渠;新建“U”型渠节制闸;新建路涵、渠涵;新建“U”型渠分水口;新建量水设施等建筑物。
第4标段(合同编号:QJNTSL/2012SG/C4), 本标段工程投资约4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灌溉泵站;新建渡槽;整治分水闸、节制闸;新建“U”型硬化渠;新建“U”型渠节制闸;新建路涵、渠涵;新建“U”型渠分水口;新建量水设施等建筑物。
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潜江市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8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执业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 近三年(2009年10月~2012年10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建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6)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只能就上述4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和建造师证到场,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潜江市综合招标采购网网员证原件及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在潜江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大厅内(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凭收据于2012年10月26日下午17时,在潜江市综合招投标中心抽签确定各投标单位投标标段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潜江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大厅内的开标大厅(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达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潜江市招标办将限制该投标人在潜江市的投标资格半年并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时间自开标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同时在潜江招标网上进行公示。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不加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密封章及不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潜江市综合招标采购网》(www.qjzb.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www.hb-ts.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潜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兰锋
电    话:150273556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七巷66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向明
电    话:027-87251252
传    真:027-87122450
电子邮件:hbzhaobiao@163.com
网    址:www.hb-ts.com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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