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招标代理

鄂州市长港河道整治工程(鄂城段)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2-11-29 16:32:41 3341

鄂州市长港河道整治工程(鄂城段)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市长港河道整治工程(鄂城段)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鄂州市长港河道整治工程(鄂城段)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拟招标第一、二、监理标段,主要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范墩大桥段(桩号5+385-7+053)左岸,旭光村段(桩号2+833-2+918)左岸,熊家墩段(桩号11+703-14+271)左岸,长港镇段(桩号27+742-28+977)左岸,长港(鄂城段)沿线抽水站(桩号15+294、桩号14+526、桩号14+267)左岸。

第二标段:范墩小学段(桩号7+500-9+027)右岸,范墩大桥段(桩号5+385-7+053)右岸,长港镇段(桩号27+742-29+723)右岸,熊家墩段(桩号11+703-13+271)右岸。

监理标段:鄂州市长港鄂城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计划工期:各标段1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二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5)近三年(200911月~201211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8)施工标段投标人可以参加第12标段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位投标人按开标顺序(按12标顺序开)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取得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必须取得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企业须在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备案方可报名(联系电话:0711-3358312)。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投标申请人登录鄂州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ezztb.gov.cn)凭密匙缴纳工本费、下载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图纸等工本费(不含纸质资料)第一、二标段为800元(人民币),监理标段为1000元(人民币)。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2121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

6. 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

根据鄂州招投标文【20128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一起缴纳信誉保证金,本工程招标项目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合计为贰拾肆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合计为叁拾万元(人民币);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合计为贰万贰仟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鄂州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ezztb.gov.cn )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号:备案后系统自动生成(第一标段账号:561259896295;第二标段账号:565159892309;监理标段账号:557359871086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投标人将不能进行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1229930分,地点为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鄂州市滨湖西路广电大楼东附楼三楼0711-3358312)。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鄂州招标投标网》、《鄂州水务局网》和《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州市长港河道整治工程(鄂城段)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朱 聪

    话:0711-38953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七巷66

    编:430070

联 系 人:罗贯一

    话:027-87251252

    真:027-87122450

电子邮件:hbzhaobiao@163.com

    址:www.hb-ts.com

20121129

Copyright © 2019 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七巷66号

电话: 027-87251120

工程巡礼
党群天地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公司公众号

移动端二维码

Copyright © 2020 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07005594号]

免责申明 网站地图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089号 技术支持:中至胜网络

分享到: